
我自然不會答應,更表示自己沒有再婚,只是不相信男人,而不是對他還放不下。
可能是知道我已經不是20年前,那個能任意拿捏的女人。
也可能是知道自己如今,也沒什麼底氣和能力,來拿捏我。
於是他拿出了殺手鐧,想用親情來裹挾兒子。
前夫說,他要見兒子,說:「我是他親生父親,退一萬步來講,我也養了他10年。
所以你沒有資格替他決定,說不定兒子會認我這個父親。
」我沉默了好一會兒,覺得有些事情,就該讓他死心。
我說兒子如今已經結婚生子,他自己當了爸爸,更知道什麼樣的爸爸,才是好爸爸,你覺得他會認你?
我說當初你的狠心和涼薄,在離婚的時候,早就讓兒子見識到了,他怎麼可能會原諒你。
我打通了兒子的電話,告訴他前因後果,兒子聽完之後,沒有猶豫。
說:「媽,你和他說,當初選擇拋妻棄子的時候,父子情分就已經沒有了,以後不要打擾彼此的生活,就和之前20年一樣就行。
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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