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四】離婚證比結婚證還燙手,親媽遞來賣身契 抱著離婚證回娘家那天,我以為會得到個擁抱。
結果我媽坐在褪色的塑料凳上,邊剝毛豆邊說:「隔壁王嬸那缺個理貨員,明天你就去上班」。
連裝模作樣的安慰都沒有,活像在安排新來的幫工。
最誅心的是弟弟那句:「又不是親生的,裝什麼大孝女」。
這話比三九天的冰碴子還冷,原來28年的付出,不過是個精心設計的扶貧項目。
那晚我蹲在公共廁所哭到打嗝,終於明白什麼叫"養女不如狗"。
【五】撕掉"扶弟魔"標籤后,我才算真正活過 現在我在城中村租了個單間,窗台上養著9塊9包郵的多肉。
周末會帶兒子去萬達抓娃娃,看他舉著戰利品滿場瘋跑的樣子,突然懂了老陳當年說的"過日子"是什麼意思。
前陣子聽說弟弟網貸欠了十幾萬,我媽破天荒給我打電話。
我學著她當年的語氣說:「您不是還有退休金么?」。
掛斷後翻出手機相冊,看著兒子在旋轉木馬上笑出豁牙的照片,突然就釋懷了。
後記: 前幾天路過老房子,看見陽台上曬著兒子的小黃鴨睡衣。
樓下停著那輛掉了漆的電動車,車筐里還塞著當年我織的丑圍巾。
保安大爺說:「陳先生總說這車省油,接送孩子方便」。
我站在梧桐樹影里,突然覺得這個冬天好像沒那麼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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