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象他弟要用我們婚房結婚,我不肯他媽讓分手,我:還我40萬首付

既然要結婚那必須就得考慮買婚房,婚房我們不打算買在現在工作的城市,這邊房價太高,以我們的經濟能力負擔不起。
再加上我們雙方父母都在老家生活,以後我們還是要回去的,房子買在老家是最合適的。

周海比我早工作三年,他為人也比較節儉,但是也沒有存下太多的錢。
他的存款滿打滿算就10萬,其實周海的工資也不算低,存不下錢的原因主要是要貼補家裡。

他出來工作的時候,他弟弟正好上大一。
他爸媽就要求他負責他弟的生活費,一個月2000塊錢,有時候買點其他的東西還要另外要錢。

等供他弟讀完大學了,他又每個月給家裡1500的生活費。
他爸媽有什麼需要花大錢的地方,也會給他打電話。

之前周海就跟我說了,他那樣只是暫時的,跟我結婚後他會以我們的小家為重,不會把他掙的錢都花到他家裡去,所以之前我也沒太介意。

周海能拿10萬,我們家出40萬。
其中有15萬是我自己的存款,我雖然沒有參加工作太久,但我之前也有兼職,攢下了一些。
剩下的25萬則是我爸媽給我準備的。

我們倆沒有買毛坯房,買毛坯房還要裝修,費時費心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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