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那時候的工資留下1/3,剩下的2/3都打回去給我媽,這是我媽要求的。
一到發工資的那天,她早早就會給我打電話提醒我別忘記給她轉錢。
我也聽話,她怎麼說我就怎麼做,自己過得節衣縮食的。
後來因為在工作上不如意,工資又沒達到我心儀的水平,所以我就辭職進了現在的公司。
我今年都37了,算是大齡剩女了,但至今未婚。
其實二十幾歲的時候我也是特別渴望家庭的,我在娘家沒有任何的歸屬感,對我來說那根本不是我的家,我希望能有一個自己的家。
可是我剛工作的時候,我媽說不准我找對象那麼快,家裡供我讀了那麼多年的書,我得先回報家裡,結婚的事起碼要到30歲再考慮。
在我28歲那年,我背著家裡談了一場戀愛。
我們倆感情不錯,他人也很好,是個適合過日子的人,我感覺跟他在一起的日子特別開心,比我在家裡要開心多了。
然而我媽得知后立馬就棒打鴛鴦,說她不滿意,對方條件太普通了,讓我分了再找個條件好的。
我那個男朋友和我一樣都是農村的,他是家裡的獨生子,父母也是勤勞能幹的,和我家可以說是門當戶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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