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當初咱倆結婚,婆婆一個勁哭窮,沒有彩禮,就連婚禮都是我家拿錢出來。
這套學區房,你不能因為是我的名字,就忘記這是我爸媽賣掉原來的房子,加上大半輩子的積蓄才買下來的。
」
我放下筷子,看著我老公,繼續說道:「而且你當時承諾了,你說你和我一起給我爸媽養老,以後我爸媽就和我們一起生活。
後來咱們的兒子3個月,我爸生了重病,我媽需要照顧我爸,沒時間帶孩子。
當時我說讓婆婆過來幫忙帶孩子,可能也就半年左右,但婆婆不同意,不管我和你怎麼請求,婆婆都不同意。
她給你弟弟結婚蓋房子,給彩禮,辦婚禮,但給我們帶半年孩子,她都不樂意。
婆婆說以後跟著小兒子養老,不指望我們,所以不管我們有多難,她都不會幫忙。
後來還是我辭職帶孩子,直到半年之後我爸去世,我媽繼續幫忙帶孩子,我才重新工作。
當時你怎麼說來著,你說你爸媽不像話,說讓我和我爸媽受委屈了,說以後會孝順我媽,會對我好。
我媽幫了我們十幾年,出錢出力,帶孩子,做家務,一日三餐。
你因為婆婆幾滴眼淚,開始昧著良心讓我媽搬出去租房子住,然後你爸媽搬進來,你用人朝前,不用人朝後,不覺得丟人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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