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1987年,林青霞的親生父母來大陸,在上海與大女兒林莉見面。
她從親生父母的眼裡和言語中,看到了他們的愧疚。
她選擇了諒解。
父母給林莉帶來了冰箱、彩電。
林青霞因為拍戲的緣故,無法一起去,她將一部高檔相機交給母親,讓她帶給未能謀面的姐姐作為禮物。
林莉陪父母回了青島,又去北京旅遊,相處了一個多月。
到了分別的時候,父母問林莉:你想和家人想到台灣或者香港生活嗎?
想的話,我們幫你弄手續。
但林莉拒絕了。
她說她已經習慣了目前的生活狀態。
再說,撫養她長大的叔叔嬸嬸也大了,她想留下來照顧他們。
林莉還說:如果你們想落葉歸根,回到國內養老,我也會照顧你們的!這之後,林青霞和姐姐也開始了書信往來。
林青霞會將自己的照片附在信里,寄給姐姐,也會和姐姐講述拍戲時遇到的一些事。
而林莉精心保管著林青霞寄來的每一張照片,還對別人說:「我真不敢相信這會是現實,我居然是大明星的姐姐!」1990年,林青霞到長春拍戲,她和姐姐約著見面。
林青霞和姐姐這對親姐妹,是人生里第一次相遇。
一個42歲,一個36歲。
都已不再年輕。
當時,林青霞非常紅,但還沒有結婚,她是那麼光彩照人。
林青霞一見到林莉,就拉著她的手,喊她姐姐。
還帶著姐姐、姐夫去吃美食,給他們講自己從小到大的事情。
而林莉開心地看著妹妹,眼睛裡充滿了欣賞。
林青霞看林莉一家人還住在50平米的房子裡,她想幫助姐姐改善一下居住條件。
她將20萬的銀行卡塞到姐姐手裡。
但林莉說什麼也不收。
其實,麻蘭英也多次想寄錢給林莉,但林莉也不願意收。
麻蘭英很希望林莉能經常去台灣相聚。
但林莉當時忙著三個兒子的事情,還有照顧老人,她一直脫不開身,兩三年才能去台灣一趟,即使去了台灣,也只能呆幾天。
自從1987年,見到了失散多年的女兒,麻蘭英總算了卻了一段心愿。
接下來,她主要操心的是林青霞的婚事。04林青霞從18歲開始拍戲,拍了20年,還是孤身一人。
而且一度和有家室的男人,攪和在一起。
她多次勸林青霞另外找一個合適的,但林青霞陷在裡面,身不由己。
母親一直在背後為她擔心,希望她能早點安定下來,結婚生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