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如此,為何要叫「虎豹嬉春」,還不如改叫「貓鼠嬉春」呢。
其實,古代人就喜歡用貓來替代虎,用老鼠來替代豹子,這樣的比喻雖然不是很貼切,但是卻可以達到對犯人進行震懾的目的。
另外,大家千萬不要認為這樣就完了,在經過一番折磨之後,負責用刑的人還會在犯人的傷口處撒鹽,這樣就能直接提升犯人的痛苦值。
因此,別看這種刑法的名字起得好聽,實施過程卻突出一個「狠」字。
從古代眾多的刑罰當中,我們也不得不佩服古人高超的想象力,能夠想出如此與眾不同的酷刑來,並且還那麼的令人痛不欲生。
最後,大家應該都知道,古代女性的身體本來就很柔弱。
再加上受到驚嚇的貓和老鼠,本來都是有獸性的,一旦受驚那麼就容易發狂,爆發力也是非常的恐怖。
死沒死人先不說,最後還要在這些女性的傷口上撒鹽就說不過去了,這不就是擺明了折磨人嘛。
據記載,這種刑罰在被研究出來之後,從來就沒有人能夠扛過三分鐘的。
或許,那時候的統治者會贊同這樣的刑罰,也是為了鞏固自身地位,或是殺雞儆猴。
但那時候是否真的能夠起到這些作用,我們至今也無法體會,更加無法理解。
對此,你有什麼想說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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