宥勝「猥褻女員工」道歉奏效免關?二審認罪判8月緩刑5年 支付公庫200萬

宥勝猥褻女員工二審認罪判8月、緩刑5年,吐200萬繳公庫。
(圖/翻攝畫面)


藝人宥勝遭指控在2016年強吻、襲胸女助理,涉犯強制猥褻罪,一審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,他不服上訴二審開庭鞠躬道歉認錯,希望法官從輕量刑,今天(31日)上午高等法院宣判,判決宥勝8月有期徒刑,緩刑5年,需支付公庫200萬元,緩刑期間並接受保護管束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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宥勝「猥褻女員工」道歉奏效免關?二審認罪判8月緩刑5年 支付公庫200萬

宥勝二審審理期間認罪,盼法官從輕量刑。(圖/翻攝畫面)

宥勝在2023年遭爆出曾對公司女員工性騷擾,有3名女子透過臉書,爆料曾遭宥勝在車上、在家中等處被襲胸、舔耳、熊抱等猥褻行為,有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,全案移轉到台北地檢署;宥勝在2016年底某天工作結束後,送一名女助理回家,藉口說要借廁所,如廁後竟趁女子不注意控制住她的行動,解開女子內衣對女子襲胸、舔耳,因女子堅持反抗才罷手,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將宥勝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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