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降薪之後,我說少給婆婆800生活費,老公和我吵架,說我不孝順

因為老公和我好聲好氣,說過結婚之後我們要給婆婆生活費的事情,雖然我心中不舒服,但我還是同意了的。
5年以來,從沒落下過。
原本一直這樣下去,也沒事。
但女兒出生,我老公又趕上降薪,我這邊的收入因為我懷孕、生產、產假這些,也少了不少。

家裡的生活,肉眼可見緊張了起來,換一句話來說,我們的生活,遇上了難處。
於是我和老公商量,原本給婆婆每個月1800的生活費,能不能改一改?

我的意思是少給婆婆800生活費。
我說等咱們撐過這幾年,立馬給婆婆補上。

但我老公不肯,還發火了,說我不孝順。
是不是早就想好了,難道家裡就差800?

說我不想著怎麼賺錢來提升生活質量,就惦記著給婆婆的一點生活費。
我氣壞了,我覺得我老公沒有資格說我不孝順。

我說我要是不孝順,我會同意婆婆53歲的時候就開始要生活費?

而且逢年過節還另外給錢,頭痛腦熱,也是我們承擔。
難道婆婆每個月都花光了,一毛錢都沒存下來嗎?

眼中就看不到兒子和兒媳婦生活緊張,沒有幫襯就算了,少拿一點生活費都不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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