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人說,不能把父母有沒有分給你財產,和要不要給父母養老掛鉤。
意思是即使父母沒有分給你財產,但父母對你是有養育之恩的。
但凡父母讓你吃飽穿暖,你健康長大了,你就要給父母養老。
這個邏輯,其實沒有錯。
我們自己的東西,想要給誰就給誰,肯定是根據自己的喜好。
父母自然也是如此,辛苦了大半輩子,積攢下來的財產,自然想要給誰就誰。
但話雖如此,針沒有扎在自己身上,肯定不知道有多痛。
一旦自己遇上了偏心的父母,即使知道父母不給錢,是正常的,但還是會不舒服。
更別提財產不給你,但用到錢了,卻要你全部承擔或者承擔一部分,自然更是不爽了。
我就遇上了這樣的事情,眼下心裡不是滋味,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。
我爸媽生養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,從小到大,我都知道爸媽偏愛弟弟。
但因為我以後要結婚嫁人,會離開娘家,爸媽還是要依靠弟弟。
所以爸媽對弟弟多年以來的偏愛,我心中都清楚,卻沒有選擇鬧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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